包含7家生产企业24种型号

2017-03-21 05:31 来源:成都晚报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日前,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经生产企业自愿申请、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审查、确认部门会审,确认了第六批7家生产企业24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此前公布的五批名单中,已包括数百家企业379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记者了解到,第六批名单中,包括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当肯车业有限公司、成都市安尔达电动自行车厂、四川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以及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7家企业的产品。据悉,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成都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凡未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成都市销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登记上牌,禁止上路行驶。

  成都晚报记者 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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