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区给业主分红120万 专家解读: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 物业不能动

2019-12-10 15:51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近日,杭州一个小区业委会准备拿出120万元,来给业主们分红。业委会表示,这120万元是小区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理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就是拿出120万元进行分红的小区。小区交付于2014年,绿化、硬件条件都不错,有住户1041户。王建顺是小区业委会主任,他说,这120万元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

  浙江杭州余杭康城一品小区业委会主任 王建顺:我们收入主要来源于一是商铺的租金,另外还有根据杭州市建筑管理条例里面,10%的配套车位,其中一部分是地下车位出租的租金。

  梳理了1到10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业委会发现,还有138万多元的结余,因此有了给大家分红的想法。

  浙江杭州余杭康城一品小区业委会主任 王建顺:一是让更多业主知道自己的利益,更多地参与到小区的事务管理,二是让更多的业委会与业主之间有信任,避免业委会的经费有一些不良的事情发生。

  王建顺说,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还有2000多万都没有使用,接下来到明年上半年,他们还会有60多万元的收入。业委会共发出1006份意见征询表,其中有91%的业主支持分红。

  目前,业委会已经完成分红的准备工作,在发放前,还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

  专家解读: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 物业不能动

  如今,很多小区都会有一些收入,比如公共区域的广告、停车位等,而将这些收入分红给业主的却不是多数,更有甚者业主们对这笔钱既不知情,更无法支配。针对这样的情况,法律专家表示,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归业主,物业不能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楼建波:一个小区就是由各个业主的专有部分和业主们的共有部分组成的。共有部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当然应该归产权人,也就是广大的业主。 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受业主的委托去为业主们对公共部分去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物业公司不应该取得这个收益。

  专家也指出,为了避免这部分钱被物业公司占用,小区需要成立一个能代表和维护业主权益的业主大会,还应该在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这部分经营性收入的归属。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楼建波:物业管理合同里面应该规定一条,物业公司运营产生的收益和费用要向业主报告,刨掉必要的成本以后,到底怎么使用 应该由业主决定。

  专家也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这笔钱应当优先用于补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如果专项维修资金有结余,也可以用于向业主分红等其他用途,但必须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小区“分红” 业委会是关键

  住在小区,还有分红。这笔意外之财,不管大小,对于业主来说,都是惊喜。但惊喜背后,还有疑问。小区分红,这是不是都是别人家的小区?小区分红的前提是什么?杭州这个小区的做法具不具备可复制性?这些问题,其实法律上早有答案。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在小区有两个所有权。一个是对自家购买的住宅享有的专有所有权。另一个对小区内的道路、外墙、电梯等公共设施享有的共同所有权。共同所有权获得的收益,在经营得好的小区,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这笔收入,业委会有权支配。问题在于,对于业主来说,想把一盘散沙的业主组织起来,成立业委会,在现实中十分困难。我国的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比例还比较低。业主想分红,想把小区管好是美好意愿,但业委会不健全,导致了很多权利无法行使、无法实现。成立业委会,支持业委会,做好小区事务的自治,业主拿到“分红”才不会是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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