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通知中还规定,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小卖部。碳酸饮料进“黑名单”的消息一出,引发社会热议。(11月5日人民日报)
碳酸饮料会引起骨质疏松、蛀牙、肥胖等疾病,儿童喝碳酸饮料越多,越容易出现攻击性强、注意力分散及不合群等。就关心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而言,有关方面出台规定,禁止中小学校小卖部出售碳酸饮料,其初衷无疑值得肯定。但笔者以为,因此就一刀切的出台中小学校销售“碳酸饮料禁令”,有懒政之嫌,禁令效果堪忧,亟需商榷。
首先,就结果而言,“碳酸饮料禁令”并不必然就能起到保护学生身体的初衷。众所周知,现在是市场经济,所谓的一些碳酸饮料,可谓比比皆是,随处可见。现在,北京的中小学校内禁受了碳酸饮料,但市场上并没有绝迹,学生们还是可以在市场上轻易就可买到和饮用,这样学生实际摄入体内的碳酸饮料,并不必然因这一禁令而减少,进而寄望藉此保护学生身体的愿望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难有保证。
其次,就一些具体实施手法而言,“碳酸饮料禁令”也是很难操作落实的。就目前的现状而言,许多中小学校的小卖部都是对外承包的,有承包就有利益。在当前大部分学生都喜欢碳酸饮料,需求巨大利润丰厚的情况下,有谁能够来监督这些小卖部真心实意有效落实销售“碳酸饮料禁令”?而且在经营自由的语境下,没有哪条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商家销售碳酸饮料。退一步讲,即便有的小卖部突破禁令被查实了,如何处理是个问题。如果依靠北京市教委的这一纸通知处理,很显然没有强大说服力和执行力。没有执行力和说服力,执行效果就无法保。
再说,如果学生们偷偷把碳酸饮料藏在书包中等地方带进校园,难道还要学校抽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来一个一个搜学生书包、搜身不成?如果是那样,不但增加学校的很多工作量,还有侵犯学生隐私、侮辱人格的嫌疑了。
这样,寄希望中小学的一纸“碳酸饮料禁令”,就能一了百了,彻底消除中小学小卖部买卖碳酸饮料的可能,并进而让学生自觉接受不买、不消费碳酸饮料的习惯,显然是下错了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的药方,不但有损管理部门的管理威严,而且还有可能伤害学生的正当权益。
事实上,中小学生之所以喜欢碳酸饮料,而且一些家长还支持学生如此,表面看是一个生活习惯、消费习性问题,而本质上却是由于学生或家长关于碳酸饮料对中小学生身体的危害没有清醒认识或认识不足,而导致的盲目行为。
由此可见,要想减少碳酸饮料对学生身体的伤害,首当其冲的当是教育学生或家长有关碳酸饮料的基本知识,以及明白过多饮用碳酸饮料对中小学生身体到底产生哪些危害后果。只有学生和家长知道明白了碳酸饮料的负面作用,才能在他们内心深处树起一道自觉抵制碳酸饮料的思想之墙。有了这道思想防范之墙,关于拒绝碳酸饮料、远离碳酸饮料的规定才有切实可行的执行基础。到时候,不用发通知强调禁止或倡导,家长也认真监管了,学生也不会消费了,学校的小卖部也就不会再卖碳酸饮料了。(余明辉)
中小学校“碳酸饮料禁令”亟需商榷
2013-11-07 07:34
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