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企超售机票要先保护好乘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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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买好了机票,一大早拖着行李去机场,却被航空公司告知没有座位了。5月15日,记者接到上海市民杜女士的投诉称,她和另外几名乘客当天早上到了值机柜台,却被吉祥航空公司告知因为机票超售,没有足够座位不能登机。对此,吉祥航空当天值班的张经理表示,这是一种营销策略,且并不只是吉祥一家航空公司存在此类情况。(5月16日澎湃新闻网)

吉祥航空所说属实,临近起飞时间,总有旅客误点或改签,航空公司为了降低损失往往会多卖几张票,于是机票超售就成了航空公司的惯常做法。而机票超售在国际上也很普遍,但是国外航空公司一般会书面告知乘客本次航班超售,让乘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购买。2007年5月,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曾下发《关于规范客票超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对无法登机的旅客提供相应服务并给予一定补偿等,但并未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

虽然民航总局早有规定,但机票超售却不告知旅客的行为却屡有发生。此次吉祥航空对超售而误机的乘客给予了每人800元的赔偿,但此次超售机票超得不少,有多名乘客没有登上飞机,可见航空公司在超售机票时,鲜少顾及乘客权益。

机票超售并不是不能有,而且机票超售是“国际惯例”,不过机票超售要能达到乘客与航空公司双赢,但一些航空公司只让乘客“迁就”自己,却淡化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比如乘客乘坐国内航班时,往往事先对机票超售并不知情,事后才会有所补偿,补偿标准由航空公司自定;而国外航空公司在旅客购票时,一般会明确告知该票属于超售,补偿标准也较高,如美国《联邦条例法典》规定,当被拒载旅客在航空公司安排下乘坐另一航班,到达目的地时间比原航班晚一到两个小时之间,航空公司须赔偿旅客相当于单程机票票价的金额;晚两小时,赔偿额为票价的两倍。欧盟关于“超售”的赔偿金额则按航程计算,如航程在1500公里以内的短途飞行为250欧元。

一些航空公司也喜欢依照“国际惯例”,比如“选座费”、超售机票等等,但一些航空公司依照“国际惯例”,都变成了只选择有利于己的,而没有在服务水平、硬件设施、保障乘客权益等方面与国际接轨。这样的依照“国际惯例”,不仅没能提升自身服务水平,而只会更加拉大与国际水平的差距。

机票超售,能减少航班座位空置,能最大程度地提高航班载客率,本是双赢的事情,但航空公司不能无视乘客正当权利,不能把超售机票当成了侵权挡箭牌。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能保障乘客正当权益不受侵犯,民航总局也要能履行自身的监管责任。要让机票超售变得更合理一些,更要避免机票超售侵犯乘客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航空公司与乘客的双赢。

在出行方式多元化的今天,尤其是快速发展的高铁对航空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航空公司更应该变压力为动力。只有真正善待消费者,尊重消费者权益,才可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继续“分一杯羹”,否则只会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弃自己而去,让自己被市场淘汰。(戴先任)

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