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被追责!河南信阳货车与送葬人群相撞致9死4伤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1-01-27 13:56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郑州1月27日电1月26日,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公布信阳淮滨“11.20”事故深度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11月20日,信阳淮滨县境内220国道930Km+750m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河南公布“11.20”事故深度调查报告。网络截图 

  2020年11月20日4时45分,谢松松驾驶皖KQ3062号重型自卸货车由淮滨县王家岗乡毛庄村出发,到信阳商城县装运建材,行驶约17公里后,于5时行至220国道930Km+750m淮滨县张庄乡梧桐村梧桐组路段,采取措施不当,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左侧车道,冲撞出殡人群后,车辆前部与停靠在路边的豫S62889号货车(送葬车辆)尾部相撞,并推行一段距离后两车分离,分别撞向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后停止。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7人送医途中或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 

  报告分析,此次事故直接原因为一是驾驶安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路。二是车辆超速行驶,该路段车辆限速70千米/小时,事发时肇事车辆行驶速度81千米/小时。三是驾驶员观察不周,操作不当。 

  间接原因为一是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车辆未进行二级维护,合格证系阜阳市京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配厂和阜阳市亚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伪造的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三是烧纸形成烟雾,影响到驾驶员的观察和判断。四是违规将骨灰装棺再葬,出殡活动违法占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劝阻。 

  该起事故为车辆冲入人群,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如下: 

  1.谢松松,皖KQ3062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11月21日被淮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4日被依法逮捕。 

  2.李顶,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1日被淮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 

  3.李朋,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1日被淮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8日被依法逮捕。 

  4.曹志彬,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安全副经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1日被淮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8日被依法逮捕。 

  5.徐玉明,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安全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1日被淮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8日被依法逮捕。 

  6.牛华岭,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京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配厂法定代表人,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3日被淮滨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 

  7.申其峰,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京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配厂安全生产负责人,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3日被淮滨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 

  8.邢悦,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京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配厂负责出具合格证工作人员,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3日被淮滨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张文军,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京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配厂技术工程师,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3日被淮滨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 

  10.刘星,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亚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2月31日被刑拘。 

  11.刘阳,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亚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质检员,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20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 

  12.刘明,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亚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业务员,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2月31日被刑拘。 

  13.丁振华,事故车辆皖KQ3062二级维护企业阜阳市亚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引线员,伪造虚假的车辆二级维护证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11月23日被淮滨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张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