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唐 荣
□ 本报通讯员 黄源鑫 李乾
今天,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执行行动——“暴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据介绍,第一阶段为期一个月,截至6月7日,罗湖区法院执行局司法执行标的共计4183.62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在行动期间,主动履行案件达241件,执行到位金额总计1亿900万余元。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是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夫妻,被执行人温某某租住他们的房屋,拖欠租金且拒不搬出。经过多次调解协议,具备还款能力的温某某搬出房屋后仍拒不交付租金,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
“暴风行动”期间,承办法官出其不意,在6月4日成功控制温某某,并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温某某被拘留的第二天,他的家人就将全部款项交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另一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于2015年与被执行人邹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陈某某支付全部款项、办理房产证后,被执行人邹某某却长期占据房屋,拒不向陈某某交付。
陈某某于2017年4月向罗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邹某某交付房屋。经承办法官至现场查看,邹某某为了抗拒执行,在房屋大门加装了钢板,不留任何缝隙,大门内的木门也用铁皮包裹,木门后又固定了几根钢管使木门无法打开。
适逢罗湖区法院开展“暴风行动”,承办法官向邹某某送达了限期搬离的通知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邹某某惧怕自己被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在“暴风行动”的强大威慑下,不敢再对抗法院执行,自行搬离了房屋。罗湖区法院已于6月6日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在深圳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一案中,被执行人某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由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始终下落不明,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暴风行动”期间,罗湖区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协作下查找到黄某某在盐田区某小区。6月3日清晨,罗湖区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出击,前往上述地点成功控制住黄某某,并将其带回执行局。在睡梦中被执行干警控制的黄某某声称自己只是收了一千多元挂名当法定代表人,仍拒不履行义务,随后被依法送往拘留所。黄某某被送往拘留所后,被执行人某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支付了53000元,将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本报深圳6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