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早上,当我坐在桌前准备写东西时,突然发现电脑不见了!努力一想,方才记起电脑落在头天所参加的公益活动的现场了,不禁大汗淋漓——里面有我近四年来写的所有书稿和文章,还有海量珍贵的照片!关键是,我并没有备份。上网一看,该场所周末关门。焦急挨了一夜,周一一早,赶紧驱车过去,前台工作人员看见我进门,就问:你是在找什么东西吧?听我说完,她笑吟吟地拿出电脑递给我。捧着我的宝贝电脑,体会到了失而复得的欣喜,泪飞顿作倾盆雨。
工作人员问,你昨天一定很担心吧?其实不用担心,在我们这里丢东西,最后总会找到的。因为每个人都能理解,丢东西是件让人很沮丧的事情,所以他们不会拿走的。
和朋友聊起此事,她亦深有体会。三年前,她去纽约购物时钱包掉了,里面有银行卡和驾照,还有几百元现金。她着急万分。次日,一个陌生男人按响了她家的门铃,开了门,只见他手里举着她的钱包。打开一看,一切原封不动。原来,这个男人捡到钱包后,根据驾照上的地址,驱车40分钟把钱包送过来了。朋友感动得一塌糊涂。
其实,美国并没有大力提倡拾金不昧,相反,美国人有个说法叫“FindersKeepers”(谁捡谁得)。美国很多州(比如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规定,拾遗者对失物拥有所有权,除非原失主明确向找到失物的人索要。甚至还有具体法律来肯定民众拾金可昧的权利,俗称“Finderskeepers law”(即“拾金可昧法”)。各州法律大同小异,大概的意思是,捡到的财物如果没有失主认领,该财物的所有权将归给拾遗者。
捡到多少钱才需要交给警察局呢?美国很多地方通常要求捡遗者把钱(特别是当数额超过100美元)交给当地警察局。如果过了一段时间仍无人认领,警察局就会把这笔钱还给拾遗者,这笔钱就归其所有了。如果限期内失主出现证明钱是他丢的,警察会把钱还给他。按惯例,失主会分一部分给捡钱的人做酬金。警察没有权力把捡到的钱充公做经费或上缴国库,因为这钱是私人财产,“公家”无权使用。
虽然美国“拾金可昧”有法可依,但实际上怎么做要看个人的道德和素质了。一般来说,大部分美国人捡到钱包后的普遍做法是,先尽力找失主,如果找不到,就去警察局,让警察帮忙找失主。也有人把钱包的现金拿走,然后按照证件上的地址把钱包寄还失主。当然,也有人拿着证件冒充失主进行违法活动,不过这毕竟是少数。
也不是所有的州都允许“拾金可昧”的。2015年,纽约市一名华裔男子在药房捡走了一个妇女不小心落下的钱包,遭到警方悬赏追捕。当地警方称,不少民众以为捡到他人丢失的财物无罪,实际上,拾起他人丢失的物品,在十天的时间内都没有归还,则构成“非法占有物品罪”。
所以,在美国,如果你捡到一笔钱,记住先不要装到自己的腰包里,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的法律。如果法律规定要把捡到的钱交给警察,你没交的话可能会被指控犯罪。美国各州的法律不尽相同,游客和新移民一定要入乡随法。在你不了解任何法律之前,请记住一点:不要贪小便宜!
当然,如果“你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就不需要交给警察叔叔啦。就算你去了,他们也会拒绝帮你找失主的。因为警察叔叔挺忙的,马路上挖个坑都要看着,大路小路猫在暗处抓违章超速的,他们哪有空为这点小钱帮你找失主呢。
(作者原为本报记者、现旅居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