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真卿)记者8月14日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8月15日起,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禁止在成都市绕城高速以内(含绕城高速)的道路上行驶。
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擅自改装的两轮和三轮摩托车,已登记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