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北京的《决斗书》令司法蒙羞

2008-12-31 16:59 来源:互联网

《决斗书》截屏图

  11月25日,湖南郴州55岁老人彭北京,通过博客和天涯论坛等场所,发布了一封《决斗书》,矛头直指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和执行局长郑建华,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以55岁之身与二者青壮年之躯“决一生死”,以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成都商报》12月30日)【新闻看点:老汉向法院院长下决斗书 市委书记称必有冤屈】

  我不懂法律,无法在专业领域内明辨彭北京与郴州中院谁是谁非;但我分明感到潜藏在彭北京心中的无以复加的恨意。

  仇恨能作为“冤屈”的证据吗?法律上不能,但人心中能。作为一介“老村夫”, 作为一个有着健全心智的正常人,作为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员,我们实在无法想象彭北京竟敢无理诋毁司法机关、李晓龙院长和郑建华局长。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们仅凭自由心证就可判断:老彭不可能没有“冤屈”。他对郴州中院的绝望之情尖锐而真切,他对李晓龙和郑建华的愤怒力透纸背,情感的漫溢力量冲开案情的迷障,将冤屈和真相锲入每一个人的心间。

  彭北京决意以决斗这一冷兵器时代的行事规则来浇息心中之块垒。他的这一不知今夕何夕的悲壮举动,令人低徊。他弃绝了法律正义的所有可能,寄望于通过野蛮的丛林法则寻觅一种公道。此时此刻,在老彭的心中,案情的是是非非其实已经微不足道,他仅仅需要一场宣泄,为此他宁愿陪上生死为心中朴素的正义感制造一个出路。

  当然,李晓龙和郑建华先生是绝对不会出来应战的,也就决定了彭北京的战书只能是大战风车。从这个角度讲,有人说老彭纯属炒作也不是毫无来由。但任谁都无法否认,老彭在其中所流露的哀伤和掩饰不住的悲情。

  无论如何,决斗惊鸿乍现于当代社会,是一件令文明社会蒙羞的事端。到底是怎样的“枉法裁判”令彭北京万念俱灰?《决斗书》显示,这起案件从1995年至今已经10余年了,始终悬而未决。10年来,老彭从郴州到长沙到北京,上城下府、奔波游走,得到了从省到市的一系列批示,但案子却从未迎来转机。时至今日,郴州中院依然坚称秉公办案。

  既然等不来正义的判决,那就决斗吧。彭北京希望以私力救济的方式,来为这起案件做个个人化的了断。在这个被仇恨所绑架的人的眼里,神圣的法律成了“皇帝的新衣”。

  然而,法律何辜?它和老彭一样,也是无力感从生的受害者。我们只能说,有人以法律之名行败坏法律信誉与尊严之实;我们只能说,有人以法律之名遮蔽了它赋予公民的正义光辉;我们只能说,庄严的法律遭到有人心怀叵测地窜改,以达到不可为人道的目的。

  这是一个以法治相标榜的社会,我们身处的立法时代或许只有查士坦丁尼时代可比肩,但同时法律的弱势与自废武功,同样俯拾皆是。法律何时才能真正的深入人心、获得坚如磐石的信赖?司法部门何时才能有这样的信念:无论怎样扑朔迷离的案情,无论遇到怎样强大的牵绊,都有雄心壮志,系上领带、走上法庭,将正义实现,哪怕天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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