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社会诚信,损害司法公平、公正和公信。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2020年,检察机关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有较大幅度增长,下一步,将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监督虚假诉讼,提升办案质效。
2019年5月22日,最高检召开“打击虚假诉讼,共筑司法诚信”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五件虚假诉讼监督指导性案例,扩大了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切实加强对各级法院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2020年7月,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五号检察建议”。
“将持续跟踪督促,强化沟通协作,抓好‘五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用好最高检部署的民事案件虚假诉讼智慧监督系统,提升运用科技手段发现线索的能力。”冯小光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
2020年7月,最高法、最高检会签了《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 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两高’正会同公安部、司法部编制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业务协同信息化系列标准,规范案件信息跨部门流转和业务协同,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监督虚假诉讼,提升办案质效。”冯小光说。
据介绍,各地检察机关也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破产管理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破产债权申报中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处置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加强破产债权申报中虚假诉讼监督;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也向福建省人社部门发出防范虚假劳动仲裁检察建议,促成人设部门制定防范机制堵塞漏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则注重运用江苏省高级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搜集案件线索。
“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冯小光同时表示,检察机关将民事执行监督"加码",剑指违法拍卖等不当行为。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大多数中小微民营经济企业因资金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低,特别是一些外贸依赖性企业,受到的冲击更为严重。为民营经济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首先要做到平等保护。冯小光指出,要实现国家、集体、私人以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平等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在监督履职中对包括国家、集体在内的各类民事主体一视同仁,不能基于身份不同而搞差别对待。
企业因不当执行陷入生产困境,怎么办?针对此类执行乱象,冯小光表示,接下来,将加强涉企业民事执行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执行陷入生产困境。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
“敦促法院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监督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冯小光说。
在当下的涉疫情纠纷中,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是经常被引用的抗辩理由。对此,冯小光表示,在办理相关合同纠纷案件时,要综合考虑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精准适用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条款,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下一步,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将指导各级各地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民事监督和执行监督不断加大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帮促民营企业恢复良性运行,提振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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